各市广告协会、广协指导站:
为加强广告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广告专业技术人员素质,促进广告业发展,国家对广告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原人事部、国家工商总局于2007年印发了《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国发[2007]116号)文件(见附件)。文件规定,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评价采用考试的方式进行,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文件还规定,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总局的指导下,中国广告协会负责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并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考试中心共同实施考务工作。
根据中广协(2009)52号文件通知,为了较好地掌握考生情况,科学安排考场及培训工作,保证考试顺利进行,拟对首批参加考试的人数进行预测,请各地广告协会配合做好有关预测调查工作。
各市广告协会、广协指导站请参照附件表的有关内容在本市开展调查,审慎预测参考人数。调查预测的结果将成为安排首次考试考场的重要依据。请于7月31日之前将调查预测结果传至省广告协会。
附件一:关于印发《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附件二:预测参考人数表及广告从业人员情况表
附件三:开设广告学及广告课程的学校情况表
河北省广告协会
二OO九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