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广告网 > 广告服务 > 职称评定 > 正文
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制度落实
  发布时间:10/11/16   来源:中国广告协会  浏览:

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明年六月开考

        2010年9月17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90号),将“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正式列入《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考试将于2011年6月11-2日进行。

        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于明年正式开考,标志着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将得到真正的落实。

        为加强广告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广告专业技术人员素质,适应广告业发展需要,2007年8月30日,人事部(现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印发了《<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16号,以下简称116号文),决定对广告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业水平评价制度。

        116号文规定,国家对广告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职业水平分为助理广告师、广告师和高级广告师三个级别,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对通过考试取得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经济专业职务实行条例》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工作需要聘任其助理经济师、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考试适用于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等机构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中从事广告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由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检查,中国广告协会负责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和中国广告协会负责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考务工作。文件对助理广告师和广告师的职业能力、登记管理、继续教育等也提出了明确要求。

        2007年11 月,在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指导下,中国广告协会成立了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专家委员会。2009年完成了考试大纲的制定和考试参考用书的编写工作。目前,正和人事考试中心一起组织各方力量开展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

        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是广告行业期待已久的大事,实施并完善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对于提高广告从业人员素质和行业服务水平、加强广告行业管理、规范广告行业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将于今年年底前正式对社会发布,考试报名工作也将随即展开。登录中国广告协会网可了解相关情况和工作的进展。

 

版权所有:保定广告网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朝阳南大街613号 电话:0312-5951145 邮政编码:071051
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编号:冀ICP备10014191号 主办单位:保定市广告协会 承办单位:保定职业技术学院传播技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