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年2月18日上午,中国广告协会召开2011年度第一次公开点评违法违规广告发布会,公开点评了4则违法违规广告。出席本次发布会的有中国广告协会副秘书长刘忠学、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监督处处长江雁明、中国广告协会秘书长助理李方午,以及来自新华社、中国新闻社、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日报、人民网、北京电视台、中国青年报等四十余家新闻媒体单位的记者。

刘忠学副秘书长首先致辞。他指出,中国广告协会去年年底成功召开“第六次公开点评涉嫌低俗及违法违规广告发布会”,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国家工商总局周伯华局长对此做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协会开展公开点评涉嫌违法违规广告活动的积极意义。迈入新的一年,中国广告协会将继续加强和改进行业自律工作,其中包括联合中国广告主协会、中国商务广告协会共同开展行业自律活动,调研并拟定有关广告知识产权和儿童广告的自律规则等。

其后,江雁明处长通报了广告监管相关工作情况。他介绍,2010年国家工商总局和各级工商部门紧紧围绕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大力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坚持整顿与规范并举,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指导媒体履行广告发布审查责任,加强广告日常监测检查,落实各项广告监管制度,不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同时发挥行业自律和新闻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曝光、点评典型严重违法广告,警示震摄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提示消费者识别虚假违法广告。今年各级工商部门将按照《2011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深入治理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虚假违法广告,加大对违法广告发布环节和源头的综合治理力度,更加高效加强广告市场监管,努力营造公平竞争、健康有序、文明诚信的广告市场秩序。

李方午详细点评了4则违法违规广告(详情见附件),分别为长沙晚报发布的长沙方泰医院医疗广告、深圳晚报发布的强身牌鹿鞭补酒药品广告、兰州晚报发布的睾根果食品广告和大连电视台一套发布的金爵脉管复康药品广告。这些广告是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发布的违法广告公告中的典型案例,违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
李方午指出,医疗、药品广告是否真实、合法,与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利益有着密切联系。消费者在通过广告选择医疗服务和药品时,应当保持警惕,不要轻信那些含有专家和患者认可、立即见效、保证治愈等内容的医疗、药品广告;并了解一些广告法律常识,例如处方药不得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等等;消费者提高广告鉴别能力也是遏制违法广告的重要一环。对于媒体而言,要以对社会大众负责的态度,严把广告发布审查关,积极营造健康有序的广告市场环境。
最后,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监督处和中国广告协会有关负责同志对到场媒体记者所提问题,给予了认真详尽的解答。
中国广告协会欢迎社会各界针对广告行业自律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协会法律咨询部的办公电话是010-63428188,传真010-63288846,工作邮箱是caalaw@vip.sina.com。
附件:违法违规广告情况统计表
相关报道:
1.人民日报:《中广协点评4则违法广告》
2.人民网:《广告协会公开点评2011年度第一批严重违法广告》
3.新华网:《中广协公开点评4个严重违法医药食品广告》
4.新民网:《广告协会公开点评2011年度第一批严重违法广告》
5.北京晨报:《中国广告协会点评四低俗广告 强身鹿鞭酒被叫停》
6.中国经济网:《中国广告协会公开点评违法违规广告》
7.北京日报:《中国广告协会曝光4条违法广告》
8.解放牛网:《中国广告协会公开点评4则违法违规广告》
9.中华广告网:《中广协点评违法违规广告 工商将高效加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