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广告协会文件
冀广协(201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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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中国广告长城奖、“国酒茅台”中国公益广告黄河奖参赛作品的通知
各市广告协会、广协指导站、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广协(2012)11号文件通知,第十九届中国国际广告节定于2012年10月下旬在天津市举办。现向全省征集中国广告长城奖(以下简称“长城奖”)与“国酒茅台”中国公益广告黄河奖(以下简称“黄河奖”)参赛作品。为使更多的广告从业人员能够展示自己的作品,体现广告创意和制作水平,请各市广告协会、广协指导站动员广告经营单位积极报送广告作品参赛,并积极参加广告节的各项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长城奖”、“黄河奖”单件与系列作品的划分
“长城奖”、“黄河奖”的影视类、平面类、广播类、户外类参赛作品均设系列,按照单件与系列作品进行划分,内容相关联的两幅/条以上(含两幅/条)作品视为一个系列作品。
二、“长城奖”、“黄河奖”作品参赛费
“长城奖”单件参赛作品须缴纳参赛费400元。内容相关联的两幅(含两幅)作品属系列作品,参赛费按每增加一幅加收200元。例如一个平面作品由两幅组成,其第一幅收400元,第二幅收200元,累计收费600元,以此类推。“黄河奖”参赛作品不收费。
三、“长城奖”、“黄河奖”作品报送时间截止到2012年6月30日。
四、报送“长城奖”、“黄河奖”参赛作品注意事项
1、各市报送参赛作品数量分配表。
2、河北省广告协会“长城奖”、“黄河奖”参赛作品地区编号为“05”。
3、报送“黄河奖”年度奖的参赛作品必须是在媒体上发布过的广告作品,须在作品参赛登记表和光盘上注明“年度奖”。
4、报送“黄河奖”创作奖的参赛作品必须是未在媒体上发布过的广告作品,须在作品参赛登记表和光盘盒上注明“创作品”。
5、报送参赛作品的广告画面中不得出现参评单位或个人的相关信息。
6、凡报送“长城奖”、“黄河奖”的参赛作品,统一参加河北省广告协会组织举办的第十二届广告作品评比,所有参赛作品不再另行收费。
五、第十九届中国国际广告节“长城奖”、“黄河奖”及“互动创意奖”、“媒介营销奖”、“广告主奖”、中国元素国际创意大赛、“中国艾菲奖”等各项大赛的具体参赛办法请参阅《第十九届中国国际广告节作品征集册》。
河北省广告协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九日



相关参赛表格下载地址:
长城奖参赛作品表格下载:http://www.chinaciaf.org/download1.html
黄河奖参赛作品表格下载:http://www.chinaciaf.org/download5.html